主任:姜兆会 副主任:陶 红,周志宇,耿 波 负责本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信息、议案、建议、提案和信访、档案、保密工作,以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本系统重要工作的协调;负责协调本系统调查研究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
处长:胡莉蓉 副处长:陈 军,李 朔 组织起草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对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组织、协调、参与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解释;组织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本机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工作。
处长:贺庆财 副处长:武燕明,邵静民,祝京涛 研究拟订内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有形市场的登记办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依法核准管辖范围内市场主体的各类登记,颁发有关证照;负责办理企业改组改制登记工作;核发广告经营单位《广告经营许可证》。
处长:孔 江 副处长:肖致和,黄阳生 负责研究拟定企业、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办法;负责在本机关登记注册的内资企业、私营企业的年检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对企业非法经营行为进行专项治理;组织查处非法经济组织、企业违反登记注册事项等有关法规的案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外来人口管理等工作。
处长:李晓梅 副处长:卢 翔 负责研究拟定规范生活消费品和生产资料市场秩序的办法;开展对生产要素市场的研究,提出监督管理措施;组织依法监督管理各类市场交易行为;组织查处违法、违章行为;负责对商品展销、展览活动的登记管理,并对交易活动进行监督。
处长:张建设 负责研究拟定商标监督管理办法;负责对商标印刷单位的审批及监督管理;负责商标代理组织的审批核转工作;负责对企业使用商标、对商标代理组织、商标评估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负责驰名商标的核转和著名商标的认定及保护工作;组织查处商标侵权及假冒案件。
处长:欧树芳 副处长:任保利 负责拟定广告监督管理办法;负责审批广告发布单位的广告经营资格,审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广告经营企业的广告立项;负责审批本市户外广告经营单位资质以及户外广告登记、内容审查和监督管理;负责广告活动的专项审批;组织实施对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广告违法违章行为。
处长:曹中生 副处长:陆 原 负责研究拟定消费者权益保护办法、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调解处理消费者权益争议;组织查处商品消费和服务领域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组织查处市场管理中发现的经销掺假及假冒产品行为。
处长:王 靖 副处长:陈建平 负责研究拟定规范利用计算机网络等特殊渠道从事经营活动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并依法监督管理;组织查处特殊交易中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负责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监督管理、联络沟通和宣传工作。
处长:唐云华 副处长:孟 辉 组织拟订本市食品安全管理的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的组织协调,依法行使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负责本市食品安全统一标准以及食品安全监测、评价体系建设的有关协调工作,组织协调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查工作;负责收集、汇总食品安全信息,分析、预测食品安全形势,评估、预防食品安全风险、综合食品安全信息定期向社会发布。
处长:冯源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健全本市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根据市政府授权,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依法组织开展对食品重大安全事故、案件的查处;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处长:王希军 副处长:徐金良,姚余宝,王国忠 研究制定本系统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及本机关财务收支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本系统财务预算、财务纪律和各种财务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组织进行审计工作;负责拟定本系统基本建设规划;负责本机关固定资产、装备、房改的管理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
处长:张鸿果 副处长:冯玉萍 北京市监察局派驻北京市工商局的机构,受市监察局和市工商局的双重领导。监察对象为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各级机关的国家公务员及所属单位的其他工作人员。主要工作职责:负责检察监察对象在遵守、 执行法律、法规和政府决定、命令中的问题;负责本系统勤政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监察对象违 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承担监督检查本局公务员勤政廉 政状况工作,对其进行法律、法规和行政纪律的宣传教育;完成市监察局和市工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