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壮志不言愁 实践两甘竞风流
——记丰台分局经检科副科长 吕志伟
吕志伟同志,男,28岁,中共党员,2002年7月大学毕业后进入丰台工商分局从事经检科外勤工作。参加工作6年来,他立足本职,严格执法,先后办理大要案件60余件次,累计罚没款1500余万元,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他曾连续三年荣获嘉奖,2007年度荣立个人三等功并在2008年被国家工商总局评为全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先进个人。
刻苦学习 提高素质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肩负着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的重要责任,而经济检查作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一个专司办案的部门,则是工商局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打击违法行为的铁拳。面对如此重要的工作职责,吕志伟同志迫切地感到,必须注重学习,努力掌握新知识、新技能,学而后知不足,知不足方可求进取。
立足办案需要,把业务基础打牢固。案件质量是执法办案的生命线,在工作中,他把案件质量作为评价办案成败的重要标准,把依法行政的要求贯穿落实于工作的全过程。办理案件过程中,遇有一些疑难问题,他总是能主动、虚心地向法制部门或有经验的同志请教。办理案件六年来,他所办理的案卷在各级案卷评查过程中均被评为优秀卷。
着眼时代发展,把知识库搞充实。经检办案领域的知识面广,需要掌握的相关法规很多,只有及时“充电”,才能适应时代需要。几年来,他坚持紧跟时代步伐,边干边学,以干促学,做到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把终身学习作为立足之本。
严格执法 岗位立功
经济检查科担负着查处辖区内的经济违法案件,打击不正当竞争、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传销等多项工作职能。几年来,吕志伟同志与科里其他同志一道以打击违法、保护合法为工作宗旨,通过查办违法案件,规范经营行为,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秩序。
例如:2003年5月,他查办的“大红果”冰棍包装装潢近似案,就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美登高“大红果”冰棍长期以来深受北京百姓的喜爱,是北京市场上的知名冷饮产品。2003年初市场上出现了与美登高“大红果”包装装潢近似的同名商品,这既侵害了美登高“大红果”冰棍厂家的知识产权,也误导了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为了及时制止违法行为,保护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吕志伟和同事们,不顾“SARS”的危险,冒着酷暑,先后多次外出调查取证,历时3个多月,终于使真正的“大红果”得以维权。案件处理后,“大红果”包装装潢权利人美国美登高公司将写有“市场卫士、公正执法”的锦旗和感谢信一并送到了丰台分局表示对其工作的感谢与赞扬。
2006年3.15晚会爆出“欧典”地板虚假宣传案,全国上下为之关注。经过吕志伟及同事们几昼夜不眠不休的努力,案件基本事实查清,经与相关部门会商后,对该公司作出了罚款750万元的行政处罚,迅速、准确、有力的打击了不法企业的虚假宣传行为,树立了首都工商快速反应的执法形象。此案件的办理也因及时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消费权益,而被评为当年的十大经济案件。
近年来,经济检查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查办市场交易中的商业贿赂行为。一个1万元左右的国产心脏支架,竟然存在20%左右的销售费用。这部分钱要么由销售公司给了医院成为医院的其他收入,要么就是由销售公司给了医生,成为个人回扣。这大大加重了病人的经济负担同时也滋养了不良的社会风气。2006年吕志伟查办了北京某三甲医院及相关医疗器械公司涉嫌商业贿赂案。这起案件的办理,使工商执法机关对于医疗行业商业贿赂案件的关注视角从以往的药品回扣,转移到了医疗手术中的高值耗材上。同时因这家医院在全国心胸外科具有重大影响力,吕志伟和同事们开展的工作,及时的得到了卫生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的关注,这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医疗行业高值耗材招投标的开展。案件查办仅2个月后,卫生部组织的心脏介入类的高值耗材招标价格公布,耗材在原来的基础上普遍降价15%,这使百姓在就医过程中真正得到了实惠。
2007年以来,吕志伟及同事还开展了对于图书进出口行业的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先后立案调查了8家中央直属图书进出口公司及多所高等院校。从源头上规范、治理了高校图书采购领域中资金管理混乱、变相洗钱、相关费用预算不足等问题。通过他的执法,使各公司及高校从根本上认识、理解了原有图书采购中处理方式的问题,促使各高校在图书采购中统一使用招投标方式、合理预估图书馆工作人员加值班费用,给予预算支持,使原本单纯执法的执法行为,变为彻底解决相关领域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执法效果。
于此同时,吕志伟同志及同事们对于与图书进出口企业相关九家涉案单位的查处,规范了相关企事业单位的文献采购方式,同中纪委派驻科技部纪检组一同加强了对国家科技文献专项资金投入的使用管理,确实做到了接触一个行业,治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
和谐执法 服务发展
吕志伟常说,经检在执法中应该要有换位意识,要体察对方的具体情况,发挥管理的教育作用。正因为有着换位体察的意识,他在办案中从不以管理者自居,对违法者呼来喝去,而是根据对方的心态和情绪,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在开展医疗行业商业贿赂专项整治过程中,他心想,大道理谁都懂,多讲反而可能引发抵触情绪,所以在查处违法时,他总是讲一些浅显易懂的道理,让违法者在处罚中得到教育和启迪。他正是以想人所想的真诚赢得了当事人的尊重与理解,也为其执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
有案不办是失职,就案办案则是不称职。这是吕志伟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在办案中他注意灵活运用法律,积极扶持企业发展。2008年2月吕志伟在查处北京某热能科技涉嫌抽逃出资过程中,了解到该公司正在负责北京南站的空调安装工程,其所抽逃的资金也正是垫付在工程款中,因北京南站建设是奥运工程,当时工程项目已经进入关键时刻,一旦公司因案件查处而被吊销营业执照,则有可能影响到整个工程进度。为此,在向领导汇报时,吕志伟提出为避免北京南站建设不受影响,考虑到该公司又是国家目前扶持的节能减排技术公司,可否只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公司补足抽逃款,而不进行吊销。最终公司保住了,而且出色的完成了北京南站建设任务。为此这家公司有关领导专门到工商局表示感谢。
爱岗敬业 勇于奉献
作为一名年轻的工商干部,吕志伟同志能够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身执法一线。他感到经检干部就是要要充分发挥“胸怀大局甘当主力,勇挑重担甘当苦力”的首都工商精神,按照工商总局和市局提出的全面建设“服务型工商”的要求,廉洁自律,秉公执法,维护市场秩序,提高经济服务效能。几年来,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吕志伟加班加点是常事。比如:在2006年在办理某高校收取商业贿赂一案时,因涉及到的外围单位众多,他为了缩短案件调查周期,经常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研究、整理案件。因为有时一天要做几份笔录,所以耽误午饭、放弃午休也是常有的事情。由于案件调查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解释和询问工作,他经常是嗓子哑了还在继续坚持工作。由于一心扑在工作上,家的概念似乎有些模糊。2006年10月,吕志伟同志新婚,正常情况下本应可以休假。但由于科内的各项工作当时正处于紧锣密鼓的关键时期,他毅然推迟了婚假,放弃了新婚燕尔的生活,投入到紧张的案件查办工作中,经过与同事的共同努力,当年丰台分局经检科被市局评为先进集体。
作为一名执法者,吕志伟时刻提醒自己,决不能把自身价值与金钱画等号。在查处案件的过程中,难免会碰到一些违法当事人为达到减轻处罚或免于处罚的目的,拉关系,送钱、送物、请客吃饭,对此,吕志伟同志都坚决予以拒绝。他始终能够自己保持清醒的头脑,抵御众多的外在诱惑。
从2002年7月参加工作至今,6年来吕志伟同志始终以对工商事业的无限忠诚,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默默无闻的战斗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第一线。他在经济检查的平凡岗位上所做的点滴事情只不过是全体经检人员中的一个缩影。他决心在新的征途中,牢记“两甘”精神,不断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执法办案能力,严格执行各项禁令,做一名坚强的经济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