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10月1日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的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明确了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股权出质的登记,从而为股权质押奠定了法律基础。2008年11月初,北京神农氏天然食品有限公司由于业务需要,急需贷款,在到工商部门进行咨询时,经工商窗口工作人员介绍,了解了股权出质的相关规定,企业认为非常契合目前情况需要。在工商部门积极运作下,于11日,完成了我区第一份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标志着怀柔区股权质押登记实现了“零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