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头沟分局成立于1978年11月16日,原名北京市门头沟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隶属于门头沟区人民政府,1999年4月1日更名为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头沟分局,隶属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头沟分局辖区地处北京西部,距市区25公里,面积1455平方公里,其中98.5%为山地。门头沟区是首都西部天然的生态屏障,区域功能定位为首都生态涵养发展区和西部综合服务区。 门头沟分局是政府监督管理市场和行政执法的重要职能部门,担负着市场准入、消保维权和竞争监管等职责,并承担着门头沟区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职责。 近年来,门头沟分局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建设良好的市场生态环境为目标,深入开展队伍的专业化和现代化建设,大力弘扬“甘当主力、甘当苦力”的首都工商精神和倡导以斋堂工商所为代表的“以所为家团队和谐、以苦为乐无私奉献、以山为伴乐观向上、以边为岗爱岗敬业”的山区工商精神,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水平,为服务地区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70号 电话: 69869749 传真:69869749 邮编:102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