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广告发布单位、广告经营者: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中央精神文明办公室的工作安排,将于今年上半年组织开展第八届全国优秀公益广告评选活动,奖项、参评范围、参评办法及参评作品登记表均在所附文件中。
根据市工商局的要求,参评作品要在2009年3月30日之前报到所在地工商局广告科,请各单位将本单位发布的平面公益广告按参评作品要求第五项规定,使用150克轻黑硬卡纸裱起的作品1份,广告作品规格为A3,后面贴上参评作品登记表(表格打印后才能填写)。请各单位积极参加,谢谢各位!
丰台工商分局广告科
200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