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30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在大兴区黄村镇立垡村,依法扣留了存放在民房内的假冒“长城”牌干红葡萄酒826箱、昌黎嘉佰伦葡萄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葡萄酒87箱(详见财务清单251590号),请有关当事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联系电话:010-69256078)认领该批物品。逾期,本局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
二OO八年十月三十一日